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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为何对企业的研发投入提出高要求?

发布时间:2019-06-27 15:26:55 作者: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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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我国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随后,有关部门开始紧锣密鼓地进行筹备。20193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34日又发布了配套的两个指引,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简称《推荐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简称《审核问答》),明确了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工作和16条审核规范,把科创板的正式实施再向前推进一步。《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指标其中“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15%”,这一条要求非常引人关注。

 

我们知道,2016年开始实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的认定标准是,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最低不得少于3%。也就是说,科创板对企业研发投入的要求远比高新技术认定的标准要高得多。那么,为什么科创板要制定如此严格的要求,是不是过于严苛了,有没有企业能达到这个标准呢?

 

刚刚完成披露的A股上市公司2018年年报以及2019年一季报显示,上市公司作为相对优质的中国企业群体,研发投入在2018年同比大幅增加,增速达到22%,超过全国企业平均水平,而研发费用总计达到约7,000亿元。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A股上市公司2018年研发强度(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平均值为4.87%。这个比例达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标准。其中有约50家上市企业的研发强度达到20%以上,这个比例也超过了科创板《上市规则》对研发投入的要求。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科创板《上市规则》制定如此严格的研发投入标准,有其合理性,不是门槛高到没有企业能达到,同时又有不低的难度,可以有效地把一批“伪”科创企业挡在实施注册制的科创板之外。

 

从行业表现来看,研发支出占比排名靠前的均为新兴产业。第一名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值达到12.61%。“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占比9.29%,“仪器仪表制造业”为8.5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7.57%。这几个行业都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同样,科创板企业的定位是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也就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这些行业的一个普遍特征,就是需要持续的高比例研发投入。

 

根据媒体统计,截至2019430日,共有98家科创板IPO企业获得上交所受理。这些科创板IPO企业的整体研发支出占比平均为11%左右,中位数为9.35%,两个数据均远高于一般的A股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4.87%),但和科创板《上市规则》中的15%的规定还有一定距离。而其中,还存在21家没有达到A股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占比的平均水平的申请企业,这些企业试图在科创板第一批上市的可能性恐怕不大。

 

市场研究机构FactSet 2017年发布的数据显示,在美国,研发开支数额排行榜前五位的公司都来自科技行业。其中,排名第一的亚马逊,研发开支达226亿美元,排名第五的华为,2017年研发开支为138亿美元,与第一名相差88亿美元,而腾讯、阿里、百度,甚至都没有进入排行榜。

 

笔者也对美股的情况进行了粗略统计。在美股中,2018年度盈利且研发强度大于15%的约有150家公司,主要是以谷歌、脸书、英特尔、甲骨文、恩智浦、赛门铁克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企业和诺华、默克、礼来、阿斯利康、武田制药等为代表的医药类企业。从这个统计看出,即使是谷歌、默克这样的超大型上市公司,同样重视研发投入。而默克、诺华等企业更是连续多年持续保持研发强度大于15%,这也就是这些企业能够常年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原因。

 

我认为,考虑到科创板担负的重要使命,在科创板《上市规则》中制定严格的标准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最能够体现科创特征的研发投入占比,更是应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另一个方面,还要警惕有企业虚增研发投入,造假闯关的现象。

 

上交所要求,研发投入为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形成的总支出。研发投入通常包括研发人员工资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本期研发投入为本期费用化的研发费用与本期资本化的开发支出之和。

 

对研发人员的认定,相关规定也有明确的说明。只有真正的研发人员的工资可以计入研发投入,其他生产人员、行政人员的工资性收入则不能计入。同样,直接用于研发的投入费用才可以计入,而即使是购入的固定资产,如果不是直接用于研发,就不能计入研发投入。

 

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是研发投入的资本化,特别是无形资产的认定问题。在初始确认和计量时,发行人应结合研发支出资本化相关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对照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逐条具体分析进行资本化的开发支出是否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在后续计量时,相关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应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按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并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为了防止虚增研发投入,相关规定要求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与资本化相关研发项目的研究内容、进度、成果、完成时间(或预计完成时间)、经济利益产生方式(或预计产生方式)、当期和累计资本化金额、主要支出构成,以及资本化的起始时点和确定依据等内容,按照时间进度进行相应会计核算,还没有花的钱不能随意计入研发投入;也要求披露与研发支出资本化相关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减值等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还应结合研发项目推进和研究成果运用时可能发生的内外部不利变化、与研发支出资本化相关的无形资产规模等因素,充分披露相关无形资产的减值风险及其对公司未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通俗地说,一项专利技术今年可能值一个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该项技术价值可能下降,需要做相应的估值调整。

 

离科创板上市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期待科创板首批上市公司能够给我们带来惊喜,真正促进我国的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